综治办指导科工作职责

 

 
(一)贯彻落实市、区委、区政府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工作部署和安排。
(二)组织、指导、协调、推动全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。
(三)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提出针对性建议。
(四)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表彰先进,推动后进。
(五)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,增大宣传力度,不断探索维护社会治安的新途径、新方法。
(六)负责办理市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。